?商標異議申請需要什么文件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商標異議申請必須需要什么文件?
一、商標異議申請必須需要什么文件?
商標質疑必須以下文件:
(一)商標異議申請;
(2)明確的要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證據材料;
(三)異議商標初步批準公告的影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商標代理公司申請商標異議的,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對商標局初步批準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質疑材料一式兩份,并標明正本和團本:
(一)商標異議申請;
(二)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三)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益相關者的證明。
商標異議申請應當有明確的要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證據材料。
二、申請商標異議的途徑是什么?
商標異議的處理流程和方法應明確以下幾點:
首先,申請人應當在初步批準公告發布后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書面異議申請文件;
其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針對商標申請注冊,商標局將進行初步核查,如果審查通過,商標將予以公示。
在此期間,自初審通過之日起,在接下來的三個月內,其他利益相關者認為通過初審的商標涉嫌不符合注冊標準的,可以按照司法程序提出商標質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初步批準公告的商標,自公示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和利益相關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質疑。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示。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批準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請求異議人和被異議人解釋事實和理由。經核實,應當自公示到期之日起12個月內確定是否允許注冊,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